哈尔滨广厦学院 | |||
院校名称:哈尔滨广厦学院 | 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 |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
考试类型: | 高校排名:0 | 联系电话:0451-57363681 |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
关键词:哈尔滨 广厦 学院 | 学校类型:民办高校 | 详细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1号 |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
发布于2024-05-09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发布于2019-04-09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的
发布于2019-04-09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发布于2019-04-09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
发布于2019-04-09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
发布于2019-04-09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
发布于2019-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