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