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下设美术教育、绘画、艺术设计、美术史论四个系,开设美术教育、中国画、油画、平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新媒体设计、艺术市场等七个专业方向,并设有现代艺术研究所、中国工笔画研究所、现代水墨画研究所、亚洲美术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和汉藏佛教美术研究所五个科研机构。现有正教授11名、副教授18名,其中博导3名,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达 70% 以上。我院现设有美术史论、美术教育理论研究方向的博士学位授权点,设中国画创作与教学研究、油画创作与教学研究、艺术设计、美术史论和美术教育理论方向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可依托项目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另外,还招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历班、研究生课程班以及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等专业硕士。美术学院现有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全日制本科生等各种层次学生 800 余人,各类毕业生大都在美术院校、文化科研院所、新闻出版、中等美术教育及各种传媒广告单位就职,为国家和首都北京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美术学院师资队伍雄厚,老一辈著名美术教育家、书画家卫天霖、李瑞年、康殷、戴林、刘福芳、董福章、戴克鉴、黄今声、杜希贤、贾克德、冯怀荣、杨景芝、舒春光、常锐伦等都是美术学院的前辈,近几年引进和培养了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的知名画家、教授,如尚扬、李福顺、孙志钧、刘孔喜、董重恂、刘进安、尹少淳、段正渠、李中扬、谢继胜、韦红燕。美术学院倡导多元化的学术思想,艺术风格丰富多样,呈现出勃勃生机,从师资结构和艺术思想上形成了自己的优势。此外,学院还聘请了多位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和客座教授,与国外一些院校有着密切的合作与交流。
美术学院为首都师范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单位,近年来发展迅速。2001年被教育部定为“国家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美术学为北京市重点学科,美术学专业在2003—2006年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本科专业排名中,在全国203所开设该专业的大学中排名第一。
随着美术学院的不断发展,办学条件也在不断完善,目前除教学画室外,还设有美术展览馆、新媒体艺术工作室、摄影艺术实验室、电脑美术工作室、绘画技法与材料研究实验室、材料与工艺实验室(金属、木工、雕塑、漆艺)、版画工作室、陶艺工作室、藏画室、微格教学教室等,为学生的学习和教学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一、分专业培养名额分配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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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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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培养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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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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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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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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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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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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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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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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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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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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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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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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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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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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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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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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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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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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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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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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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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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制本科
|
10000元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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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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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新媒体艺术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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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08年,北京计划招生共40人,其余各省市招生计划数根据本省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情况编制分省计划。
2.以上各专业(及方向)2008年均按照美术类进行宽口径录取。学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专业志愿一栏只填写艺术类。学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
二、报名办法
1.考生根据情况可选择一个考点报名,各考点均不接受函报。
2.凡是选择北京考点参加专业加试的考生,请于2008年1月5日——2月5日期间,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网站(www.cnu.edu.cn),进入本科招生页面进行网上报名。2008年2月16、17日按照网上报名分配的时间,到首都师范大学进行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
3.报名(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板一寸照片4张(背后写上姓名)。报名表中“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一致。
4.手续不全或超过规定时间报名,一律不予办理。
5.各个专业方向可以同时兼报。
6.报名时交纳报名考试费180元(一试100元,二试80元)。
7.准考证领取办法:报名当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
一试:素描(3小时,满分100分)、速写(两张30分钟,满分30分)
二试:色彩(3小时,满分100分)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无口吃、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五、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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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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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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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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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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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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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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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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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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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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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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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890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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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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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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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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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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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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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2469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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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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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9、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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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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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铁路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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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和政东街2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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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1)463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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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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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7、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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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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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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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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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1)6695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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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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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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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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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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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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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83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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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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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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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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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39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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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下关区新民路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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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83038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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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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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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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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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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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北京西路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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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1)8120158
(0791)8506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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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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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2、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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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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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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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叉湖馨苑小区21—22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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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562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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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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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3、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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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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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招办(八大观宾馆小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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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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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8578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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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到各考点参加考试,食宿、交通自理,画具自备(在不影响其他考生的情况下可用画架)。
六、录取原则
1.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
2.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按比例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在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根据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情况编制京外分省计划。
3.美术学院招生专业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录取。文理兼收,数学成绩均计入总分。
4.美术学院将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学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专业志愿一栏只填写艺术类。学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
5.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及政审、体检情况,进行全面考查,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6.美术类各专业均采取以下方法录取:
①一试考试科目素描必须及格;
②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成绩(实际分数乘以系数,折合成满分750分后再计算)的40%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的60%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外语成绩作为参考。
7.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七、其他说明
1.2008年凡组织艺术类专业联考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本省联考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录取原则参加录取。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08年4月11日以后,由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同时寄发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合格考生不再寄发成绩。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和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成绩。电话:(010)68902995。网址:
www.cnu.edu.cn/招生就业/本科招生。
3.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4.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首都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68902995/68902993(招生办公室)、68902392(美术学院)
乘车路线:乘坐27、300、323、332支、374、374支、601、701、704、709、811、830等公交车在花园村西口站下车,乘坐335、336、901、康恩专线等公交车在航天桥站下车。
音乐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承担为北京市和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音乐、舞蹈、录音艺术专门人才的任务。学院下设七个系:音乐教育系、理论作曲指挥系、钢琴系、声乐系、器乐系、舞蹈系和音乐科技系。除招收本科生外,学院拥有音乐学博士学位招生权,音乐学硕士学位招生权及音乐与舞蹈学科教学论硕士学位招生权。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为北京市“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全国首批“公共艺术”、“艺术硕士”学位培养试点单位。音乐学专业在2005-2007年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排名中,名列第三。学院师资队伍雄厚,许多教师是社会上有相当影响的音乐家和学者,其中教授11名,副教授25名,拥有一批有相当学术潜力的青年教师。学院为学生学习提供了优良的教学设施,包括台式及立式钢琴、各种乐器、琴房、多媒体音乐教室、标准舞蹈教室、合唱排练室、乐队排练室、多媒体电脑音乐教室、多功能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专业视听欣赏室、录音艺术实验室、数字化音乐系列实验室以及专业音乐厅等。学院现藏有音乐书籍、乐谱和文献资料40000余册,音响、音像资料12000余盘(张)。
一、音乐学院2008年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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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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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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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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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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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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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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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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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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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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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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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指挥及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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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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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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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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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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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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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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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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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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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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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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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制本科
|
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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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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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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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音乐学各方向之间、音乐学各方向与录音艺术之间均可兼报。
2.器乐只招收手风琴和中西管弦乐队常设乐器。
二、报考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08年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
2.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要求形象好,身材匀称。舞蹈学专业要求形象、形体符合舞蹈专业本科培养条件,考生身高: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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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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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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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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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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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2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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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首都师范大学实验楼报告厅
考试: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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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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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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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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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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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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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
2月23日开始
|
另行通知
|
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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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2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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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厅
考试: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3月2日开始
|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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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音乐学院不在外地设置考点。各专业考试地点均在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四、报名办法
1.各地报考各专业考生请于2008年1月5日—2月5日期间,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网站(
www.cnu.edu.cn)进入本科招生页面进行网上报名。2月20、21日两天报考音乐类和录音艺术专业学生到首都师范大学进行报名确认。2月28、29日舞蹈类考生到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进行报名确认。
2.报名确认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版1寸照片4张(背面写清姓名)。
3.一试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二试、三试各80元。
4.报名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5.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的文化考试请咨询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报名、时间、科目、内容和方法与大陆考生相同。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6.考生需留下考试期间有效的联系电话。
五、考试内容
*音乐学(师范)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总成绩为300分。
一试为笔试,包括:听辨音,占14%;乐理,占9%。
二试为主项(声乐或钢琴或器乐),占40%。
三试:
1.副项(主项声乐,副项为钢琴或器乐;主项钢琴或器乐,副项为声乐),占25%;
2.视唱,占12%;
3.面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只记合格与不合格。
一试、二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三试。一试、二试、三试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
考试内容
◆声乐:主项自选歌曲两首;副项自选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伴奏谱自备。也可自带伴奏员。
◆钢琴:主项,(1)基本练习:两升两降以内大小调音阶、主三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2)自选练习曲一首;(3)自选乐曲一首。
副项,要求同主项。主项、副项一律要求背谱。
◆器乐:
主项,(1)西方乐器自选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2)民族乐器自选乐曲两首。
副项,自选乐曲一首。主项、副项一律要求背谱。
◆听辨音:笔试,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乐理:笔试,音乐基础理论。
◆视唱:面试,限五线谱。
*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一试、二试总成绩为200分,三试成绩为100分。
一试为笔试,包括:听辨音,占21%;乐理,占12%.(以上两项考试内容同师范专业)。
二试:主科,占50%;视唱占17%(视唱考试内容同师范专业)。
考试内容
◆声乐:歌曲二首。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伴奏谱自备,也可自带伴奏员。
◆钢琴:(1)基本练习:四升四降以内大小调音阶、主三和弦、属七和弦、减七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2)练习曲一首;(3)复调作品一首(限选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钢琴曲集》)。一律要求背谱。
◆器乐: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一律要求背谱。
◆作曲:(1)和声基础;(2)声乐曲写作。(均为笔试)
◆指挥:(1)和声基础;(2)将乐队总谱改写为钢琴缩谱。(均为笔试)
三试:满分为100分。
◆声乐:(1)歌曲二首(可重复二试曲目一首),占93%;(2)面试(朗诵与形体),占7%。
◆钢琴:练习曲一首(可重复二试曲目),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乐曲一首。一律要求背谱。
◆器乐:乐曲二首(不可重复二试曲目)。一律要求背谱。
◆作曲:
(1)笔试,占50%,钢琴曲写作;
(2)面试,占50%,
a.钢琴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b.民歌演唱;
c.读谱和试奏;
d.即兴演奏。
◆指挥:
(1)指挥双钢琴代替合唱队或乐队。考生需自带伴奏和乐曲钢琴缩谱,需准备总谱三份。合唱指挥准备一首合唱作品,乐队指挥准备一首器乐作品;占50%。
(2)面试,占50%。
a. 音乐技能:钢琴演奏、器乐演奏或声乐演唱(任选一项);
b. 乐队总谱或合唱谱试奏;
c. 即兴演奏;
d. 听音能力测试。
一试、二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三试。视唱和听辨音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三试,合格线按照不同主项分别划定。一试、二试成绩不带入三试。三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舞蹈学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一试、二试和三试成绩各为100分。
一试:形象与条件测试(20分);表现力测试(2分钟以内剧目表现)(80分)。
二试:基本功测试——芭蕾基本功测试把上部分(50分),古典舞基本功测试中间部分(50分)。
三试:中国舞跳、转、翻技巧或芭蕾技巧(30分),模仿(20分),即兴(20分),剧目表现(可重复一试内容)(30分)。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三试。一试、二试成绩不带入三试。三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录音艺术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总成绩为200分。
一试为笔试,包括: 听辨音,占15%;基本乐理,占10%(以上两项考试同音乐学师范专业)。
二试为笔试,专业知识与技能,包括:音响听辨及有关音乐声学方面的知识等,占20%。
三试为面试,包括:
1.音乐技能,占40%,内容为:
(1)器乐或钢琴: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2)两种器乐(含钢琴):各演奏乐曲一首;
(3)声乐加器乐(含钢琴):演唱歌曲一首,自选乐器演奏乐曲一首。
以上三个测试项考生可任选一项。
2.音乐基本素质,占15%,内容为:(1)视唱,占10%;(2)旋律判断与模唱,占5%。
一试、二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三试。一试、二试、三试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
六、录取原则
1.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舞蹈、录音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
2.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在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根据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情况分别编制北京和京外分省计划。
3.参加艺术类提前录取。文理兼收,数学成绩均记入总分。
4.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情况,进行全面考查。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5.各专业录取方法:
①音乐学(师范)专业:专业课成绩占60%(按满分750分折合),文化课成绩占4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划线,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外语作为参考。
③录音艺术专业:专业课成绩占40%(按满分750分折合),文化课成绩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录取时还要参考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
6.音乐学(师范)专业、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将统一按音乐学录取。学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志愿一栏以上两个专业方向只填写音乐学。学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以此作为录取时的重要依据。
7.对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我校招生主管部门研究,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
8.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七、特别说明
1.2008年凡组织艺术类专业联考的省市,考生必须参加本省联考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录取原则参加录取。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08年4月11日以后,由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同时给合格考生寄发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未合格考生不再寄发成绩。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和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成绩。电话:(010)68902995。网址:
www.cnu.edu.cn/招生就业/本科招生。
3.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4.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首都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68902995/68902993(招生办公室)、68902389(音乐学院)
乘车路线:乘坐27、300、323、394、332支、374、374支、601、699、701、704、709、811、830等公交车在花园村西口站(花园桥南侧)下车,乘坐335、336、901、康恩专线等公交车在航天桥站下车。
初等教育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是北京市唯一培养本科层次小学教师的高等师范院系,同时招收课程与教学论初等教育方向、教师教育方向硕士研究生。初等教育学院所设小学教育专业2002年被确定为首都师范大学重点专业、北京市品牌建设专业,2007年入选国家特色专业。2005年,初等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对小学教育颇有研究的师资队伍,在100名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共47人,博士、硕士占专业教师总数的68%。学院设有“初等教育研究所”、“科技教育中心”、“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师资研究与培训基地”等科研机构。目前,在校本科生1253人,研究生30人,是国内小学教育本科办学规模最大的初等教育学院之一。建院八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为首都的基础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专业设置:初等教育学院设有小学教育美术、音乐、中文、数学、英语、科学教育、信息技术等7个专业方向,其中艺术类专业方向为小学教育(美术)和小学教育(音乐)。
培养目标与规格:小学教育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有专长,具备小学教育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并能从事教育科研的教育工作者。美术、音乐方向的学生既有美术、音乐课程教学专长,同时能够兼任其它课程教学。
△小学教育(美术)方向开设的主要课程:
四年总学分206学分,其中通识类课程58学分,教师教育类公共课程43学分,学科课程79学分,其它教育环节26学分。主要课程为:素描、色彩、速写、简笔画、中国画、设计与应用、素描人像人体、油画人像人体、中国人物画、实用美术、电脑美术、中外美术史、小学美术教学论、儿童少年卫生学、小学生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等。
△小学教育(音乐)方向开设的主要课程:
四年总学分199学分,其中通识类课程58学分,教师教育类公共课程43学分,学科课程72学分,其它教育环节26学分。主要课程为: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声乐、和声、舞蹈、合唱与指挥、曲式、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钢琴即兴伴奏、艺术实践、手风琴、民族音乐概论、儿童舞蹈编排、小学音乐课程与教学论、儿童少年卫生学、小学生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等。
一、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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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培养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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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
招生地区
|
小学教育(美术)
|
四年本科
|
25人
|
北京
|
小学教育(音乐)
|
四年本科
|
25人
|
北京
|
二、报考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08年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
2.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小学教育美术方向要求无色盲色弱。
三、报名方法
1.请考生于2008年1月5日 ——2月5日期间,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网站(www.cnu.edu.cn)进入本科招生页面进行网上报名。2月28、29日两天到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海淀部进行报名确认。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版1寸照片3张(背后写清姓名)。
3.交纳报名考试费180元(一试100元,二试80元)。
4.报名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地点:首都师大初等教育学院海淀部(海淀区通慧寺1号,人民大学附中西侧)。
四、考试内容和安排
1.小学教育(美术方向)
考试分为一试和二试。一试为素描、人物速写和简笔画,二试为水粉色彩。
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共230分)
素描:画石膏头像,满分100分。该科考试必须及格。要求构图多样统一,比例、形体、结构、明暗基本准确,表现方法整体统一;有基本的造型能力和基础。
人物速写、简笔画:画风景、静物,满分30分。要求用笔简练、有力、流畅、形象。
水粉色彩:画静物,满分100分。要求构图多样统一,色调明确,对客观物象的形体、色彩有基本的塑造力,色彩的关系基本准确,画面整体统一。
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美术方向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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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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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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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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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8∶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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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自备笔、颜料、四开画板和画夹、水罐等;“色彩”限用水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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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速写、简笔画(11∶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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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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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粉色彩(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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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试地点:同报名确认地点
2.小学教育(音乐方向)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面试。一试为笔试,包括以下①②项:即基本乐理和视唱练耳。二试为主项,包括以下③④项:即声乐和钢琴或器乐。
考试内容及要求:(共300分)
①基本乐理:满分20分。笔试,包括音高、音色、音值、音强,五线谱记谱法,基本节拍节奏,调式基本概念,音程及常用记号等。
②视唱练耳:满分70分。视唱:45分(五线谱及简谱)现场抽取2~3条考试曲目演唱;练耳:25分笔试,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③声乐:满分110分。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乐谱自备。不含通俗唱法;不准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也可自带伴奏员。
④钢琴、器乐:满分90分。钢琴自选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奏鸣曲或中外乐曲);演奏其他乐器也是两首曲目,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
⑤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分。展示个人特长,如朗诵、舞蹈(自备伴奏带)等。
音乐方向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08年3月2日(早8:30集中进行基本乐理笔试)。
2.考试地点:同报名确认地点。
五、录取原则
1.报考小学教育(美术、音乐)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初等教育学院的专业考试合格证。
2.初等教育学院小学教育(美术、音乐方向)参加北京市艺术类提前录取。文理兼收,数学成绩均计入总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专业考生。
3.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北京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专业考试成绩(实际分数乘以系数,折合成满分750分后再计算)的30%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的70%相加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作为参考。
4.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予录取。
5.对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他说明
1.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08年4月11日以后,由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同时寄发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合格考生不再寄发成绩。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和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成绩。电话:(010)68902995。网址:
www.cnu.edu.cn/招生就业/本科招生。
2.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3.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首都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68902995/68902993(招生办公室)
62587538/62516712(初等教育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本部乘车路线:乘坐27、300、323、332支、374、374支、601、701、704、709、811、830等公交车在花园村西口站下车,乘坐335、336、901、康恩专线等公交车在航天桥站下车。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乘车路线:乘坐307、386、725、小12、小17、944等路车在海淀南路下,乘16支、361、367、374、944等路车在盛唐饭店下,乘坐302、320、332、718、732、801、808、941、运通106、运通205等车在海淀黄庄下,海淀医院向西500米路南。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