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承担的主要任务是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高素质音乐、舞蹈、录音艺术等专门人才。学院下设的七个系分别是音乐教育系、理论作曲指挥系、钢琴系、声乐系、器乐系、舞蹈系和音乐科技系。除招收本科学生外,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批准为国家级“21世纪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08年音乐学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2017年在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进入全国同类学科的前20%。学院拥有《钢琴》《音乐教育学》两门国家精品课程,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多项科研课题,曾获音乐、舞蹈创作“金钟奖”“华表奖”“文华奖”“桃李杯”等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大奖。学院现有教授18名,副教授29名,其中有一批在社会及业界具有相当影响的音乐家和学者,并拥有一个学术潜力大、艺术造诣深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