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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
院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 所在地:北京,北京市,延庆县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考试类型: 高校排名:0 联系电话:010-65779370 主管部门:教育部
关键词:中国 传媒 大学 学校类型:211重点,参照艺独院校 详细地址:北京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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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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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章程版)

发布于2016年07月29日 来源于 高校发布
录取规则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区、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为准。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外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除考生所在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不组织英语口试加试外,报考我校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英语口试加试且成绩达到本省(区、市)成绩满分80%(含)以上。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其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提档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款 普通本科录取考生高考成绩须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三款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四款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同等条件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
 
第五款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按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到低(实际高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成绩排队)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六款 上海生源考生报考理工科专业的选测科目必须为物理。
 
第七款 浙江省招生计划只录取参加第一类考试科目组考试的考生。
 
第八款 江苏生源考生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  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  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江苏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三  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排序,即按照考生“语、数、外三门原始分+政策性奖励分+附加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分)的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该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政策性照顾分加分考生;若该分数还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还相同,则将选测科目等级换算为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将4门必测科目等级换算为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A+=4分、A=3分、B+=2分、B=1分。)
 
第九款  少数民族预科生(含新疆两年预科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按实际高考成绩(不含任何加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款  对于其他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学校将根据本条例的精神,制定相应的专门录取政策。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非通用语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非通用语本科专业在部分省(区、市)本科提前批次投放招生计划,提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20%,录取时按照本章程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自主招生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自主招生本科专业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执行。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本科专业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执行。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中外合作办学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时按照本章程第十五条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普通类本科专业仅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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