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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学院
院校名称:河南科技学院 所在地: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考试类型: 高校排名:0 联系电话:0373-3040390 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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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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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科技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章程版)

发布于2016年07月29日 来源于 高校发布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区、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招录取的政策规定。原则上同意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录取新生。
 
第二十五条  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的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第二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省内招生的师范专业:音乐学、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
 
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投档。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5。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2.省内招生的非师范专业: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3.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1)学校在江苏、山西、甘肃三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校考成绩。
 
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生源省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2)学校在江西省招生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使用该省服装模特类专业统考成绩。
 
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统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投档。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100×0.5。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第二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生源省线且专业统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第二十九条  专升本、对口本专科、普通专科、中澳课程合作项目录取规则
 
执行河南省相应投档政策。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第三十条  保送生考核录取办法
 
认真落实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河南科技学院2015年保送生招生考核选拔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三十一条  普通本科二批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河南及其他省(区、市)投档政策(具体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为准)。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专业级差”规则分配专业。
 
第三十二条  对于体育类、艺术类最后一名并列分,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统考等科目先后顺序,逐一比较成绩高低并根据招生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
 
对于对口类最后一名并列分,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等科目先后顺序,逐一比较成绩高低并根据招生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
 
对于专升本最后一名并列分,按照英语、专业综合等科目先后顺序,逐一比较成绩高低并根据招生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
 
第三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预留计划不超过2015年教育厅下达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调节解决各招生省份之间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依规使用预留计划。
 
第三十四条  各省、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学校将通过河南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hist.edu.cn/)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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