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招生工作规定和我校招生章程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
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所需材料
1. 必须交验当地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居民身份证(未发身份证的交验户口)及其复印件;
2. 近期一寸正面半身脱帽同底照片三张。
三、
考试
西华师范大学考试科目及计分方法
专业名称 |
美术类专业 |
音乐类专业 |
表演类专业 |
美术学、艺术设计 |
音乐学 |
舞蹈学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考试科目 |
1、素描 |
1、视唱 50分 |
1、形象、形体测试 80分 |
1、自我介绍 50分 |
100分 |
2、练耳 50分 |
2、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 120分 |
2、指定稿件朗读 100分 |
(时间为180分钟) |
3、舞蹈表演测试 120分 |
3、自备稿件朗读 100分 |
2、色彩 |
3、声乐、器乐 |
4、即兴评述 100分 |
100分 |
共300分 |
4、即兴与模仿 80分 |
(时间为180分钟) |
主项240分,副项60分 |
5、回答主考提问 50分 |
(一)注意事项:
A、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请自备所需的画板、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
B、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所需器乐(除钢琴外)请自备;
C、报考舞蹈学专业要求:1.形象、形体测试[a.目测外型;b.量身高];2.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a.柔韧;b.旋转;c.弹跳];3.舞蹈表演测试[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4.即兴与模仿[a.摹仿;b. 即兴表演]。
D、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1.自我介绍[语音自然,用词恰当,语句流畅,思路清晰符合逻辑] ;2.指定作品朗读[文章基调把握准确,语流顺畅,表述清楚];3.自备稿件朗读[诗歌、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任选一项脱稿背诵];4.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后评述,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5.回答主考提问[要求普通话标准,逻辑严谨]。
(二)我校省外艺术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我校结合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参加艺术专业考生人数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各省规定发放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上为1:4,并于2008年4月15日前将合格证寄发考生,专业考试未合格的考生不寄发成绩通知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以及合格信息。
(三)文化考试
收到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凭此合格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