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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
院校名称:长春大学 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考试类型: 高校排名:0 联系电话:0431-85250087 主管部门:吉林省教育厅
关键词:长春大学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 详细地址: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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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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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春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发布于2016年07月29日 来源于 高校发布

成绩发布及录取原则

  1. 我校于2016年4月15日前公布考生加试成绩及合格信息,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

  4.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且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吉林省考生只需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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