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 | |||
院校名称:沈阳音乐学院 | 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 |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
考试类型: | 高校排名:0 | 联系电话:024-23894405 | 主管部门:辽宁省教育厅 |
关键词:沈阳 |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 |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
一、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方向,我院不接受兼报。
二、艺术史论专业 2019 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 省和山东省招生。该专业对考生无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或校考 要求,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执行相 应批次录取规则,按文化课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2019 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 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广 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 分依次录取。
四、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2019 年仅面向辽宁省、山东省和安 徽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考(联考) 成绩(山东省使用文学编导类成绩,安徽省使用统考模块二成绩) 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舞蹈学专业 2019 年面向除广东省外的其他省份招生, 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 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辽宁省考生使用校考各专业最终成绩按志 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六、我院 2019 年本科招生考试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 年制)、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合唱指挥除外)、音乐学(音乐学 理论)和艺术与科技专业各招考方向的专业基础课考试将恢复视 唱科目,具体通知详见《沈阳音乐学院 2019 年本科招生专业基 第 2 页 共 2 页 础课考试科目调整的重要通知》。
七、考生报考我院须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 艺术类统考(联考)的要求,因考生报考专业不符合所在省统考 (联考)规定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019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表》。
附件:2019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各省统考子科类对 应表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9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