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现将艺术类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征求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投档原则
1、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规定备档分数线(除音乐类文理科为240分外,其他类仍为260分),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目前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均可补报使用省统考成绩的学校志愿。补报使用单考成绩院校的考生,须同时取得全省专业统考和所报学校专业单考合格成绩。
2、征求志愿按志愿顺序投档。投档时先投原文化分数线以上考生档案,若线上生源仍不足,再投原文化分数线下、备档线上的考生档案。在投原文化分数线下、备档线上考生档案时,原报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有效。降分投档分数线届时向社会公布。
二、时间安排与征求办法
1、省招办于7月25日将征求志愿院校及专业计划数通知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招办,并在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2、符合条件的考生于7月26日8:00—18:00和27日8:00—12:00到原高考报名县(市、区)招办履行补报志愿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每个考生可报1—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限报1个专业。考生须在打印的正式征求志愿表上签字,否则,产生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3、各县(市、区)招办须将征求志愿信息库报所属省辖市招办存档备查。
三、在录取过程中,面向考生征求志愿是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招生部门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精神的具体体现。征求志愿既为考生再次提供了升学机会,也有利于院校完成计划。各级招办和各中学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做好咨询服务,确保工作效果,顺利完成录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