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院校 画室 顶部
河南美术高考网官方网站欢迎您|登录|注册
[资讯] 高考资讯 高考政策 高校新闻
[院校] 全部院校 本科院校 专科院校
[报考] 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报考指南
[数据] 录取分数 校考考题 合格线 合格证数量
[查询] 校考查询 [专业] 专业教程 专业图库
[录取] 录取查询 [文化] 复习资料 科学备考
[视频中心] [家长频道]
[艺术留学] [网站公告]
推荐考前培训机构: 郑州 开封 洛阳 焦作 新乡 安阳 鹤壁 三门峡 商丘 周口 漯河 驻马店 南阳 信阳 济源 平顶山 许昌 濮阳
内容页-广告位1 内容页-广告位2 内容页-广告位3 内容页-广告位4

河南省招办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高考政策 > 河南省招办政策

2006年河南省艺术类高职高专部分院校征集志愿的通知

发布于2016年07月29日 来源于 发布
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现将艺术类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征求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投档原则

  1、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规定备档分数线(除音乐类文理科为240分外,其他类仍为260分),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目前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均可补报使用省统考成绩的学校志愿。补报使用单考成绩院校的考生,须同时取得全省专业统考和所报学校专业单考合格成绩。
 
  2、征求志愿按志愿顺序投档。投档时先投原文化分数线以上考生档案,若线上生源仍不足,再投原文化分数线下、备档线上的考生档案。在投原文化分数线下、备档线上考生档案时,原报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有效。降分投档分数线届时向社会公布。
 
  二、时间安排与征求办法
 
  1、省招办于7月25日将征求志愿院校及专业计划数通知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招办,并在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2、符合条件的考生于7月26日8:00—18:00和27日8:00—12:00到原高考报名县(市、区)招办履行补报志愿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每个考生可报1—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限报1个专业。考生须在打印的正式征求志愿表上签字,否则,产生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3、各县(市、区)招办须将征求志愿信息库报所属省辖市招办存档备查。
 
  三、在录取过程中,面向考生征求志愿是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招生部门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精神的具体体现。征求志愿既为考生再次提供了升学机会,也有利于院校完成计划。各级招办和各中学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做好咨询服务,确保工作效果,顺利完成录取工作任务。
 

内容页-广告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