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 | |||
院校名称:桂林理工大学 | 所在地:广西,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 |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
考试类型: | 高校排名:0 | 联系电话:0773-5896079 | 主管部门:广西省教育厅 |
关键词:桂林 理工大学 |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 | 详细地址: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 |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按各省级招考院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投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有规定的按照该省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录取总规则为:非艺术类专业考生在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身体条件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安排志愿,最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直至完成计划为止。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规则为:以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艺术成绩×0.6+文化成绩×0.4)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艺术专业分优先,先安排志愿,最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直至完成计划为止。
第十三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统考成绩、身体条件、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下,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录取:获得地(市)级以上各类奖励的考生;填报地质类、测绘类、水利类等专业志愿的考生;文科类专业语文、英语成绩优秀的考生;理工类专业数、理、化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十四条 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旅游管理类专业受就业岗位聘用条件所限,要求考生形体较好,五官端正,身高标准要求男女生分别在4200px和3900px以上,英语口语水平较高。
第十五条 报考建筑类等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按国家和广西自治区有关文件,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八条 受办学条件限制,外语语种方面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九条 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站在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