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 |
院校名称:北京电影学院 |
所在地:北京,北京市,延庆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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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型: |
高校排名:0 |
联系电话:010-1606600 8 |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关键词:北京电影学院 |
学校类型:独立艺术院校 |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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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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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发布于2016年07月29日 来源于 高校发布
本科录取
我校按院系所设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对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相关规定执行)【文、理】× 100
※ 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关规定的,分数比值计算办法为:(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普通类高考文化满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