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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理工学院
院校名称:燕京理工学院 所在地:北京,北京市,延庆县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考试类型: 高校排名:0 联系电话:010-61594847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关键词:理工学院 学校类型:民办高校 详细地址:北京东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北路45号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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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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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理工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2019年03月06日 来源于河南美术高考网 高校发布

一、   学院概况
    燕京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综合性、创新型本科高校,其前身是2005年成立的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学校位于“京津冀一体化”和“环首都经济圈”的核心——京东燕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距天安门38公里。学校占地面积1860亩,校园环境优美,各项设施齐备完善。招生列入全国统一计划,目前在校学生已逾20000人。

学校设有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会计学院、管理学院、文法学院、国际商学院、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 8个学科门类,42个本科专业以及12个专科专业,实行学年学分制,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2015年面向全国招生。

二、   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北路45号

三、   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   学校代码:13895

五、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六、   分专业招生人数:见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七、   学历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燕京理工学院学历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按教育部政策和学院规定授予燕京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   招生条件

1. 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2.我校所有专业不设志愿级差。调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 以内(包括120%),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视情况进行调剂。2015年在江苏省对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

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4.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5.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录取原则是:对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提档线的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计划满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对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6.2015年我校河北省对口类招生条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2015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7.我校不单独招收特长生,考生有特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9.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文件执行。

九、  体检要求

考生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体育类专业身高要求为:男 170CM以上,女 160CM以上。

十、  收费标准

本科专业学费为:文史经管类专业每生每年135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艺术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年18000元。

专科专业学费为:文史经管类专业每生每年80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艺术体育类专业每生每年12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

以上各项费用如有调整,以河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十一、 奖学、助学办法

1.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结合我校实际,对全日制在校生设立校级奖学金。

2. 为锻炼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与工作能力,学校向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 附则 

1.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2.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 联系方式

电  话:010-80843809 010-80844355 010-80844356010-80843808

传 真:010-80844357   

E-mail:zhaoban2005@163.com

网 址:http://www.yit.edu.cn或 http://www.ncbuct. edu.cn官方微信平台:yit_zsb

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东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北路45号燕京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065201



燕京理工学院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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