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 | |||
院校名称:重庆大学 | 所在地:重庆,重庆市,南川区 |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
考试类型: | 高校排名:0 | 联系电话:023-65102371 | 主管部门:教育部 |
关键词:重庆大学 | 学校类型:211重点,985高校,双一流高校 | 详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正街174号 |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
录取规则
1.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采取远程网上录取。
2. 学校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顺序志愿调档比例为120%(平行志愿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政策最高比例调档)。
3.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的加、降分政策。
4.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等级2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投档后录取规则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原则。
5. 所有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相同总分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6. 艺术类录取规则:①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②录取时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排名。③在文化、专业成绩均相同时,则按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认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7. 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8.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56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9.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录取时间安排,尽可能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以电话等方式再次征求考生的意愿,对已填报学校志愿,但在征求意见时(或主动与学校联系):自愿申请录取到非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可根据整体专业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调剂;自愿申请放弃就读的考生,学校尊重考生意愿。
10.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