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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翻译学院
院校名称:西安翻译学院 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考试类型: 高校排名:0 联系电话:029-85891139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关键词:西安翻译学院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 详细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镇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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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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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安翻译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章程版)

发布于2016年07月29日 来源于 高校发布
录取原则
 
1.执行国家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的规定,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旅游英语、英语教育等专业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除日语、德语、法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我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定;
 
4.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5.学院按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平行志愿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6.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均不设志愿、专业级差;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7.对考生的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均不作限定;
 
8.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2015年西安翻译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9.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10.在内蒙古自治区我院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11.西安翻译学院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主要用于各省平行分数考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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