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专科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