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第八条 东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
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具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并且考生所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