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
录取原则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第十六